我的英文并不好,上学的时候没少拖后腿。但是长大了,觉得懂点英文挺炫的,而且好莱坞的电影全是讲英文,所以没事的时候我也喜欢摆弄一下英文字母。
我原先在车间上那种混日子的班时,所有人都聚在一个大屋子里,里面有10几支烟头在燃烧着,还有几百个烟头爽完了躺在地上。当然,他们是在打牌。这种时候,门窗都是紧闭的,因为还是担心突然有哪个领导屁股坐痛了,想下来转转。这种时候,我肯定不在屋里,因为那不是人呆的地方。我就在旁边的小屋,坐着看会儿书,或者靠着沙发小睡一会儿。那段时间,我一个月读的书比现在一年读的还多。有时候,我也趴在桌子上写字。我特别喜欢写字,即使现在我在电脑前的时间比睡觉的时间还多,但是我还是喜欢拿起笔写字。
那时候,我写的东西就是身边的琐事。好像:今天我又看到一位美女,哇塞!她可真他妈的漂亮。诸如此类的。那时候我还在用windows95,互联网对我来说就是巨额的电话费,更别说博客了。下班之后我就把写在纸上的东西敲进电脑里,这样积攒下来,少说也有十几万字了。真可惜,现在也搞不清那些东西哪去了。
我还特别喜欢给自己起名字,我想得有个英文名,有个昵称,有个英文ID,而且要超级酷的,不然在网上怎么混啊。我姓邹,我就把“邹”字拆开,拆成“sep”三个字母,这就是我的ID了。然后在前面加个jo,后面加个h,就变成了我的英文名joseph。当然现在我的英文名暂时叫kevin。瞧!我那时候上班主要就是干这个。
carol还不叫carol的时候,叫我给她起个英文名。我说banana怎么样,结果胳膊上青了一块。我想起我的西门子手机说明书上,一个正在拨电话的图片,上面显示正在拨出,而且是拨给carol的。那就叫carol吧。从此carol就叫carol了。
后来carol的好朋友也叫我给她起英文名,我说你自己上网找吧,很容易的。但是有人就是这么懒,她能一天花8个钟头化妆,却不肯花半分钟去找个英文名。我只好问她是什么星座的,然后找了几个据说比较适合这个星座的英文名。自己挑去吧。她就挑了helen。以后她就用这个名字在我的博客上留言,helen说,helen又说,helen还说……不知道陶喆干嘛要唱《susan说》不唱helen说。
过了好久,我问她,好久没看我的博客了吧。她显得挺不好意思的,连我那么炫的地址都搞忘了。我又把地址告诉她,5分钟后,我的博客上多了一条henlen的留言。henlen,我端详了好半天,终于鉴定出来了。一定是很嫩的拼音,而且还有笔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