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拒绝了同一首歌又怎么样
本来刘德华和同一首歌这档子事是不值得我专门写篇文章贴到博客上的。但是偏偏有人小题大做,非把文化大革命上纲上线、扣帽子那套手段使出来,再辅以几滴试图博取同情的眼泪,以为这样做就能换取舆论的支持了吗?
同一首歌是什么?这是一个纯粹的商业演出,只是笼罩在CCTV的光环下。关于同一首歌的运作模式,有兴趣的朋友不妨看看《三联生活周刊》的文章《央视“同一首歌”圈钱黑幕》。这里姑且不论其是否存在圈钱、暴利,这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既然是商业演出,邀请的演员也全部都有酬劳,一切的行为都属于商业行为,是买卖。你出钱请别人演出,凭什么非要别人答应你,这不是强买强卖吗?人家不答应你就哭,这不是耍无赖吗?一个商业演出加上一个“英雄母亲”的名字就以为自己是世界卫生组织了吗?别说英雄母亲,就是叫英雄奶奶也不能改变节目的性质。

我看过一些刘德华演出的电影,还看过好几遍他投资拍摄的《疯狂的石头》,但我绝对不是刘德华的歌迷。同一首歌这个节目我几乎不看,最多只在转台时看过两眼。别说人家刘德华以档期这么充分的理由婉拒,就是人家说“老子看不上你丫的,就是不想去”又怎么样呢?难道这不是人家的权利,不是人家的自由吗?
这一事件充分暴露了中央电视台某些人唯我独尊、颐指气使的心态。作为国家电视台,在享受着种种特权、种种资源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更多的思考一下这些是谁给与的呢?非要摆出一副高人一等的架势,当自己是倚天剑,想要号令天下吗?这到底是在维护国家电视台的尊严还是某些人狭隘的自私心理。
现在的媒体有些发达的过头了,实在找不着新闻,掘地三尺也要从某个人的博客里挖点名人的八卦或者陈年旧事。本来是再平常不过的一桩买卖,瞧网易的这条新闻现在已经有3000多人评论了。乖乖不得了,我的博客写了一年半了,近300篇文章,评论数才可怜巴巴的343次。
我这是怎么了,居然也跑来凑热闹争论起这些东西了。只此一回,下不为例。



